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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2年征集在校生入伍的通知 [2012/9/9]
2012-09-09 16:04  

全体同学:

你们好!

根据秦皇岛市军分区、海港区武装部的通知,即日开展在校大学生入伍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2年12月31日年满18至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2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

二、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征集办法。(一)男兵。在校生在学校所在县(区)参加报名应征,由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符合征集条件的,批准入伍。毕业生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县(区)参加报名应征,由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符合征集条件的,批准入伍。(二)女兵。今冬女兵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zbbm.chsi.com.cn),报名时间为9月10日至10月31日18时。报名截止后,国防部征兵办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初选预征对象,由市征兵办公室(开发区秦皇岛军分区院内)统一组织初审初检、体格检查、综合素质考评、政治审查、公开公示,由市、省、国防部征兵办公室,逐级审核批准入伍。

四、征集程序。今冬征兵,大体按五个步骤进行:(一)报名(10月31日前)。在校生一般在学校武装部(或相应职能部门)报名应征,毕业生在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武装部报名应征,特殊情况下,可直接到县(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女兵实行网上报名。(二)体检(11月1日至15日)。由县(区)征兵办公室组织体检和条件兵复查,市征兵办公室组织女兵体检、男兵抽检和条件兵复查。(三)政审走访(11月16日至12月3日)。由县(区)征兵办公室协同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组织,主要是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和走访调查。(四)审批定兵(12月4日至9日)。主要是逐级审批定兵,办理新兵入伍手续,发放被装,做好新兵交接和运输准备。(五)运输新兵(12月10日至31日)。按照接兵部队运输计划,组织新兵交接和运送。为驻新疆部队征集的新兵需空运进疆的,征兵开始时间可适当提前,并于11月23日前将新兵运至空运集结地。

五、优惠政策。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优先登记报名、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的优先待遇外,还享受下列优惠政策:1、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提干、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去年总政治部下发了《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明确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2、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3、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①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实行补偿、代偿,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②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交纳的学费进行补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③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可以按规定申请获得学费资助。国家对申请获得学费资助的退役复学的高校在校生每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学年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的金额进行资助;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注:大学生详细优惠政策可登录网上预征报名平台网站查询)。

六、报名咨询方式。

燕山大学武装部电话:8063945联系人:冯老师

燕山大学武装部地址:21世纪楼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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