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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河北省从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实施方案 [2012/5/10]
2012-05-10 14:03  

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参动〔2010〕9号)和总参谋部《关于做好2012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参动〔2012〕4号)精神,为扎实推进直招士官工作,圆满完成我省今年直招士官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胡主席关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统揽,坚决执行总部关于直招士官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紧紧围绕确保直招士官质量这个核心,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纪律,精心筹划准备,严密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直招士官任务圆满完成。

二、招收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应当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的,也可以招收。招收对象应当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阶段划分

今年直招士官工作共分九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准备工作阶段(5月10日前)。根据总部赋予我省的直招士官专业类别,各级征兵办公室会同教育部门,结合当地教育资源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确定招收院校、专业和拟招数量;逐级召开直招士官工作任务部署会,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安排部署直招士官任务;搞好直招士官工作的总体筹划,制定方案计划,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宣传报名阶段(5月11日至5月31日)。各市、县级征兵办公室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发表电视讲话、答记者问、发布消息、张榜公告、设立咨询站等形式,深入院校和社会搞好直招士官宣传发动工作,切实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建设和重视直招士官工作的良好氛围。在组织宣传发动的同时,完成招收的报名工作。

(三)体格检查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6月3日前,完成体检各项准备,各设区市征兵办公室组织开设体检站;6月4日至10日,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有关要求,对预招对象进行体格检查和条件兵的身体复查。

(四)政治审查阶段(6月11日至6月20日)。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按照《应征公民政治审查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逐级进行政治审查和区域联审,扎实做好预招对象的政审工作,确保所招士官政治合格。

(五)专业审定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专业审定,填写《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并加盖学校和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章。

(六)审批定兵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确定预招对象,逐级报省征兵办公室审批后,与招收对象签订协议书。

(七)办理入伍手续阶段(7月16日至8月1日)。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组织办理入伍手续,批准入伍时间为8月1日。7月20日前,部队军级以上单位或其指定机构,派出联络员到省征兵办公室,共同商定直招士官自行报到的数量、地点、联系方法和接收等有关事宜,并于7月25日前完成直招士官名单和档案交接工作。招收人数少的,在与部队电话联系后,档案由兵役机关通过机要寄往部队。

(八)自行报到阶段(8月2日至8月10日)。直招士官出发前,由兵役机关向部队联络组或其指定机构通报自行报到的批次、人数、车次、到达时间等,对直招士官进行必要的安全常识和思想教育;直招士官集体报到的,要指定责任心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直招士官担任临时负责人,明确报到的单位、地址、时限、联系方式、乘车路线、负责人职责及注意事项等。直招士官报到后,兵役机关要及时回收《招收士官自行报到回执》,对未收到回执的要及时了解情况,督导直招士官按时到部队报到。

(九)工作总结阶段(8月11日至8月31日)。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各级征兵办公室要认真进行直招士官工作总结,并向省征兵办公室写出专题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从地方直招士官到部队,是着眼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战略目标,为部队输送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士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要把直招士官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对待,启动征兵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严密组织实施。各级兵役机关要密切与教育、公安、民政、卫生、财政、交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真正形成军地合力;要加强与上级兵役机关和接兵部队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各种矛盾问题,强势推进工作落实。

(二)落实政策规定,严把关键环节。各级要认真组织学习直招士官工作有关政策规定,领会精神实质,掌握标准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程序、标准开展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发动,充分调动毕业生参军入伍积极性,对任务少、热度高的专业可选定有关高校集中进行宣传,防止报名过热;要严格审查把关,按照有关规定,高标准完成好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等各项工作;要充分预想情况,严密组织实施,确保直招士官自行报到工作安全顺利。

(三)确保专业对口,提高兵员质量。各级兵役机关和教育部门要加大工作协调配合力度,对报名的招收对象,要共同审查、共同把关;要依据下发的专业分类和代码,严把专业对口关,严格按照明确的专业和数量招收;要认真组织查验学历证书、学籍档案和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有备选专业的,本专业完不成任务的情况下可以从备选专业中补招,在确保专业对口的基础上,择优选定政治思想、学习成绩好和专业能力强的毕业生入伍,确保为部队输送高素质人才。

(四)依法廉洁招收,确保公开透明。要认真贯彻落实总参、总政、国家监察部《关于加强廉洁征兵工作的意见》和廉洁征兵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要抽出专门时间对直招士官工作人员进行廉洁教育,提高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要公开招收政策、纪律、条件、标准、举报电话和信箱,公示招收对象名单,没有公示的不得批准入伍;要加强检查监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收工作,各类举报一律由被举报单位的上一级予以核实;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要依法从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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